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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2-05-27 11:31   来源:思政安徽

各市委宣传部,各高等学校,各省属企业,省直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:

  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》(中发〔2021〕15号)印发以来,全省各地高度重视,积极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理念创新、手段创新、基层工作创新,不断提升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水平,涌现了一大批示范典型。为科学提炼我省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生动实践,总结梳理创新做法,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,使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有抓手、能落地,根据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》《省委宣传部2022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》,将从今年起组织开展全省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(以下简称示范点)创建活动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  一、组织领导

  示范点创建工作由省委宣传部牵头,省委网信办、省直机关工委、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民政厅、省农业农村厅、省国资委、省总工会、团省委、省工商联等省直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(以下简称联席会议)成员单位参加,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思想政治工作处。

  二、申报主体

  本轮创建工作以企业、农村、学校、社区领域为主,各中小学校、高校二级教学单位、企业、社区(含街道级社区)、行政村可作为申报主体。

  三、基本标准

  (一)坚持高举旗帜,彰显政治性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刻认识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紧紧围绕“两个巩固”根本任务,自觉承担起“举旗帜、聚民心、育新人、兴文化、展形象”使命任务,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传家宝和生命线作用,党组织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,将思想政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落实定期分析、专题研究、专题学习等制度,编配有一定数量的专兼职思政工作干部骨干。

  (二)坚持服务大局,体现时代性。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、省委决策部署来推进落实思想政治工作,紧扣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新任务、新形势和新特征,紧贴信息时代人们的思想观念、价值理念、行为表现和心理状态,直面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,积极做好思想引领、政策宣讲、解疑释惑、化解矛盾等工作。

  (三)坚持精准施策,突显时效性。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,因地制宜、因人制宜、因事制宜、因时制宜做好不同领域、不同群体的思想政治工作,用好用活红色资源、文化禀赋、英模榜样、网络媒体等优势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群众性主题活动,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效性和吸引力。

  (四)坚持守正创新,具有示范性。注重理念创新、手段创新、基层工作创新,在继承好经验、好传统、好方法的基础上,探索形成的思想政治工作特色品牌或创新做法,并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。另外,创新做法受到中央及省委领导批示肯定的、被评为全国、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的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事迹和经验做法在省级以上主要媒体宣传推介的,可优先申报推荐。

  四、工作步骤

  (一)申报推荐(2022年6月上旬至8月上旬)

  各市委宣传部、省委教育工委、省国资委、省工商联负责本辖区、本系统、本行业符合条件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,对申报推荐单位进行审核初评。各市委宣传部可在学校、企业、社区、农村4个领域中分别申报推荐1个;省委教育工委可在省属高校中申报推荐10个;省国资委可在省属国有企业中申报推荐5个;省工商联可在省民营企业中申报推荐5个。

  (二)考核审批(2022年8月中旬至11月上旬)

  1.初审。办公室对各市委宣传部、省委教育工委、省国资委、省工商联申报推荐材料,按照申报条件逐一进行审核把关,拟提出建议考核名单。

  2.考核。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,对各市委宣传部、省委教育工委、省国资委、省工商联申报推荐的单位进行实地考核。在实地考核基础上,办公室汇总提出示范点候选建议名单。

  3.评审。组织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会议,听取实地考核情况汇报,审议办公室提交的候选建议名单,最终形成示范点候选名单,报省委宣传部部务会会议研究审批。

  (三)组织授牌(2022年11月下旬)

  以省委宣传部名义授予“安徽省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”奖牌,并在安徽文明网等媒体公布。

  (四)宣传推介(2023年6月底前)

  安排示范点单位参加“皖若春风”思政论坛交流研讨,组织中央驻皖新闻单位、省直主要新闻媒体对示范点单位进行深度宣传报道,编辑《安徽省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选编(2022年度)》,供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。

  五、后续管理

  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,每3年组织1次申报,根据工作成效适时进行调整补充。为确保工作质量和作用发挥,每年对示范点组织一次检查,进行一次复核。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加以整改,对整改不认真不到位的、对意识形态督查存在问题的、对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的,予以摘牌处理。

  六、有关要求

  1.充分认清组织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,将其作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》的务实举措,作为展示我省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的平台载体,作为推进我省思想政治建设的有力抓手。各市委宣传部、各负责部门要把准政治方向,严格条件标准,不能向基层搞摊派,不能收取费用。要加强组织领导,安排专人负责,确保申报推荐、考核评议、宣传推广等工作有序推进。

  2.要以示范点申报推荐、考核评议、宣传推广为契机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领域思想政治工作,提升专兼职思政骨干队伍能力水平,努力把示范点建设成为举办思政活动的生动课堂,开展“四史”宣传教育的实践基地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。

  3.要组织所推荐的单位认真填写《安徽省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申报审批表》,撰写先进事迹材料,收集整理优先申报的文件资料,并将表格和相关申报材料一式10份,于8月10日前报送至省委宣传部思想政治工作处,地址: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,邮编:230091,联系人:阮玉华、陈磊,联系电话:0551-62609485、62609456,电子邮箱:ahszgz@163.com

  附件:安徽省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申报审批表.docx

 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

  2022年5月19日